電動公車「電芯1公斤以上」鋰電池 2024年起納應回收
隨著技術發展,部分儲能系統、電動運具開始採用「電芯大於1公斤」的二次鋰電池(可重複充電的鋰電池),為了納管這些較重的二次鋰電池,環保署6日預告修正「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」,將從明(2024)年1月起擴大列管鋰電池回收。未來無論單個電芯多重,所有二次鋰電池的業者都必須依法登記為責任業者,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。
「電芯大於1公斤」二次鋰電池...
2025國際先進鋰離子電池與氫能燃料電池電化學儲能【 研討會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