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議會通過新電池法,2024年起動力電池須申報碳足跡
歐洲議會本週通過了一項新規,旨在就電池產品的可持續性等指標作出更嚴格要求。
當地時間6月14日,歐洲議會高票通過了關於歐盟電池法的臨時協議。在獲得歐盟理事會批准後,這項法規就將正式生效。
2022年12月,歐盟委員會、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已就歐盟電池法達成臨時協議,該項法規將替代原有的電池指令。此次升級後,歐盟成員國將以統一的方式對電池進行管理,對於電池設計、生產和回收在內的產業鏈各環節都將產生深遠影響。
“我們第一次有了涵蓋產品整個生命週期的循環經濟立法,這將同時有益於環境和經濟。”歐洲議會議員阿奇利·瓦里亞蒂表示。到2030年,歐盟的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駛3000萬輛,新規旨在確保其使用的動力電池對環境友好。
根據歐盟電池法的規定,電池主要被劃分動力電池、工業電池、輕便交通工具電池等五大類別,在歐洲經濟區上市的電池必須符合可持續性及安全性的要求,同時標註產品信息標籤,但法規對不同類型電池的相關要求與履約時間有不同規定。
根據歐盟議會披露的法規信息,自2024年7月起,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必須申報產品碳足跡,並在2027年7月達到相關碳足蹟的限值要求。
碳足跡是指企業機構、活動、產品或個人,通過交通運輸、食品生產和消費以及各類生產過程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集合。
寧德時代(300750.SZ)董事長曾毓群去年曾表示,電池產品的碳足跡,已成為歐美監控下一步的重點。在他看來,歐洲和美國已率先對動力電池碳足跡的標準、政策法規開展研究,相比之下,中國作為電池生產大國,對電池碳足蹟的研究明顯落後。
同時,歐盟電池法對於電池所使用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做了強制性規定。此項規定主要適用於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,歐盟電池法要求,在2030年,產品中所含的回收鈷、鉛、鋰和鎳的比例最低須達到12%、85%、4%和4%。
歐盟電池法還要求,到2026年,動力電池和工業電池須持有電池護照,才能在歐洲經濟區銷售。電池護照對電池的製造歷史、化學成分、技術規格、碳足蹟等信息進行記錄。
今年初,全球電池聯盟(GBA)首次發布了電池護照概念驗證成果。此次公佈的電池護照原型,記錄了三款電池的全生命週期數據,分別來自於汽車生產商奧迪和特斯拉。除歐盟電池法外,電池護照的概念也得到了2021年七國集團領導人會議、加拿大及美國政府的認可,有望進一步推廣。
來源:界面新聞